两极分化的世界经济是当今的主线。新兴国家资源分配的调整、金融政策方向性的乖离、金融限制制度的开启等因素加剧了风险不确定性。目前的市场环境犹如一杯各种风险交织的鸡尾酒。较低的能源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目前全球所面临的经济压力虽然较为明显,但相比2008年金融海啸,尚处于较为平缓阶段,银团贷款作为分散风险、利益共担的贷款模式,在经济转型变化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负利率影响下的日本经济
日本经济在2015年迎来了“历史性变化”,在十个经济指数方面均迎来了积极变化。对于日本经济学界来说,这是在穿越了“失去的25年”以来首次迎来经济全面向好的转机。
日本经济暂时处于“楼梯平台”阶段,实际GDP增长率及通胀率没有按照日本央行的预期上升,而工资水平却在缓慢上涨。因此日本央行下决心采取负利率政策。日本央行在延续了前期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之外,于2016年1月29日决定实施“包括负利率在内的量化和质化金融宽松”。在利率政策方面,新采用负利率;量化宽松政策方面,继续按相当于80万亿日元/每年的规模扩大货币基数;质化宽松政策方面,继续购买长期国债、ETFJREIT等。
日本央行之所以考虑采取负利率的背景,主要还是给“量化”和“质化”添加上“负利率”这一利率层面的宽松措施的框架,形成了在三个层次都能实施追加宽松措施的框架,并非量化宽松已到了极限。通过对活期存款引入负利率,降低收益率曲线的起点,使负利率向短期金融市场广泛渗透。压低收益率曲线的实质利率,以刺激消费和投资,资产组合的再平衡也有利于经济扩张。通过部分性适用零利率或负利率来避免过度挤压金融机构收益的框架,能够防止削弱金融中介功能。但无论是什么样的货币宽松政策,都不可避免短期内对金融机构收益的影响。在这样的环境下,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就需要调整,收益模式从利差收益转向投资收益。
二、银团市场建设与发展经验
日本银团贷款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得到了显著的增长。在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当中,整个除日本以外的亚太地区银团融资规模都在缩减,而日本银团贷款规模却呈现了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危机当中,银团贷款体现出的“风险分担”这一重要特性促进了日本金融机构“抱团取暖”,摒弃了以往单打独斗的贷款模式,更多地采用了银团贷款的方式。
日本银团贷款市场在经历了金融海啸后的高速成长期后,目前逐渐进入市场成熟期。随着全球经济增长失速,融资机会减少,而杠杆收购、项目融资、跨境融资等业务却在逐渐增加。日本在2015年新增银团贷款总量达2.2亿美元,与前一年持平。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银团贷款市场以美元计价,日元贬值而导致金额水平推移,同时由于日本银团贷款市场进入到了成熟期,因此发展平稳,增长有序。
2008年的金融海啸使日本跨境银团贷款市场的交易总量以及交易笔数都有明显下降。金融海啸之后,非日本企业又开始来到日本市场开展银团筹组业务,跨境银团贷款总量和笔数开始回升。2015年,日本市场在交易量上有了巨大增长,主要得益于Ichthys LNG项目于当年在市场上融资了大约50亿美元。
日本银团贷款二级市场交易量在2015年达到了121亿美元,二级市场占一级市场交易量的5%左右,与美国市场占30%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日本银团贷款二级市场开始于1992年,最初阶段偏重间接融资,发展阶段逐渐脱离了间接融资的偏重,深化阶段偏向追求O&D业务,自2010年以来开始注重杠杆效应的均衡化。
根据日本银团贷款与债权市场协会的统计,二级市场中的主要参加银行转让方是日本三家大银行;受让人主要是地方银行及其二级银行、信用金库、信托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信用联合会。由于地方经济的低迷,借款需求减弱,又由于负利率政策的实施,使得地方性金融机构存贷差急剧扩大,因此地方银行及其二级银行对运用多种投资工具的需求呈几何级增长趋势。
日本银团贷款二级市场交易结构主要有以下三种。1.指明债权转让,包括真实转让及沉默转让两种;2.贷款参与;3.贷款债权信托。
为了确保二级市场转让的顺利有效运行,日本制定了《动产/债权转让特例法》,并于2008年12月颁布《电子债权记录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性。
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之上,日本金融监管厅允许相关机构按照标准,制定并开发电子记录债权。电子记录债权是一种新型的货币债权,可以将债权的内容以电子化的形式记录在由电子债权记录机关管理的底账中,并产生法律效力。目前日本三家大银行均按照标准成立了自己的电子债权记录机关。记录电子债权的发生、转让、支付、交割、保证、变更等信息。电子债权即使在二级市场交易中,也可将债权的内容可视化,提高债权转让交易的安全性和简便性。同时与票据债权相比,以电子数据的形式来进行管理,降低了成本和安全风险,可记录任意事项,不受容量限制,同时亦可分割债权。
三、对我国银团贷款市场的启示及建议
在银团二级市场建设中,应广泛吸收借鉴日本等成熟市场经验,加强协会作用,推动二级市场健康发展
日本的贷款债权流动化始于上世纪90年代前期,以巴塞尔规则的导入为契机。大约在同一时期,日本的泡沫经济发生崩溃,日本的大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相继发生破产。1998年实施《早期健全化法》、《金融再生法》、《债权转让特例法》。早期健全化法促进了商业银行对于不良债权的处理,再加上债权转让特例法简化了取得第三方抗辩权的手续,这些都促进了贷款二级市场交易的增加。2000年前后,日本银团贷款的组团金额开始扩大。与此同时,2001年日本成立了日本贷款债权协会。贷款债权市场协会公布二级市场的交易主协议,规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转让价格的计算工具,促进了交易的标准化,推进二级市场的发展。除此以外,日本市场不断地开发创新商品,比如开发以二级市场转让为前提的高流动性贷款、标准物贷款的做市、债权的电子记录化等活动。在这之后,随着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导入,信用资产组合管理、信用违约掉期等出于信用避险目的的交易显著增加。
为了促进银团贷款在内的二级市场交易,市场参与者必须有统一的手续、方法进行交易,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JSLA在统一标准、制度设定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作为中国银行业唯一的银团贷款专业委员会,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应该更多发挥行业标准制定与完善、行业法律法规推动与落实、行业合作深入与发展的职责,促进银团贷款市场蓬勃健康发展。
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跨境银团,支持企业走出去,构建全球金融市场合作机制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三大国家发展战略,明确了中国经济未来发展方向。中国经济未来将更多地融入全球一体化进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我们应该充分发挥银行业的优势,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专业的融资融智服务。通过扩大跨境银团贷款的规模和使用范围,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全方位服务,推进全球金融机构的宏观协调,促进区域内金融要素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形成互补互利互惠的良好局面。根据沿线国家的实际需求,提供性价比高的优质装备和生产线,在基础设施、工业设备等广泛领域开展产能合作。
未来国内银团业务可能会与更多境内外银行合作,按照国际惯例,开展跨境银团业务,在开展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如下:司法管辖问题和银团证券化问题;对贷款转让给予流转税及所得税优惠方面的问题;对金融机构参与债务企业的经营及重组提供政策支持等问题。以上问题均需通过相关监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法律,促进跨境银团的发展,以增强中国企业海外竞争力。
深化银团“合作、发展、共赢”的理念,推动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平台作用,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国际银团业务起步及发展较早,其管理经验和发展理念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同时,中国的银团贷款业务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探索出了一些特色化的发展路径。在此背景下,一是要深化银团贷款“合作、发展、共赢”的理念,加强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实现互利共赢。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促进各方合作,加深在风险管理、公司治理、产品与服务创新等方向的相互学习与借鉴,实现良性竞争,利益共享,权责共担;二是要充分发挥中国银行业协会和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在搭建业界交流平台、产业政策协调、行业自律规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要逐步向多元化投资主体开放二级市场,提高市场交易需求。
鼓励开展银行业之间、银行业与非银行业之间的银团类信贷资产交易,消除银团贷款转让交易长期陷于银行内部流转的有形或无形的藩篱,吸引探索非银行金融机构更广泛参与银团贷款转让交易;四是引入统一信息披露和交易登记制度,促进银团贷款一、二级市场发展。进一步发挥银团贷款系统在信息发布、交易标准化和撮合、机构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银团贷款一级市场的繁荣。借鉴债券、信贷资产流转等标准化金融产品的交易结构设计,可考虑在当前银团贷款转让交易业务流程中增加统一交易登记环节,提高交易信息的披露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