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的司先生准备贷款购车,按规定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这一查吓了他一跳,上面显示他曾在2012年为他人担保一笔10万元的贷款因贷款人未及时偿还,作为“担保人”司先生被列入黑名单。与贷款人不认识,也从未替人担保过的司先生立即到叶县农村信用社询问,并一同向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昨日,记者从叶县警方获悉,警方已以诈骗立案调查。
准备贷款买车发现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今年32岁的司先生是叶县水寨乡人,如今一直在叶县县城经商。
2015年12月初,他准备贷款购车,以方便经营所需。按照贷款购车要求,2015年12月16日下午他到叶县人民银行,打印出一份“个人信用报告”。然而,信用报告打印出来后,工作人员告诉他,2012年12月3日他在叶县水寨乡农村信用社为别人担保的一笔10万元贷款未及时偿还,被列入黑名单,银行不会贷款给他购车。司先生说:“当时我吓了一跳,我从来没有贷过款,也没有给任何人做过担保,而且既然贷款人没有及时还款,叶县农村信用社也从来没有向自己要过款,如果不是这次贷款购车,还不知道这个担保从何而来?”
情急之下,司先生赶紧到叶县水寨乡农村信用社了解情况,当时水寨乡农村信用社领导说会尽快核实。“随后我接到信用社电话称调查清楚了,是以前水寨乡农村信用社副主任下令信贷员办理的,让我找他们,并说这事和现在的信用社没有关系。”司先生说,他当时十分气愤,就向叶县农村信用社投诉,双方随后向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警方以涉嫌诈骗立案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叶县农村信用社监察室了解情况。
监察室任主任告诉记者,接到司先生的投诉后,他们进行了初步核实,认为这个冒用别人身份信息和签字为他人担保10万元贷款的事情重大,加上此事涉及的贷款人因违法犯罪正在监狱服刑,就于今年2月23日向叶县警方报了案,一切要等公安机关侦办结束。
随后,记者来到叶县公安局,经宣传股负责人向经侦大队核实,得知经侦大队已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司先生向记者透露,他怀疑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有可能在水寨乡农村信用社存钱时留下,以至于被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