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办理了个人授信,便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长达一年多。前不久,南京5名银行从业人员在查询个人征信记录时发现,自己名下各多出了一笔少则18万元,多则50万元个人信用贷款。这些贷款究竟是怎么来的?又被用到了哪里?
5个同事莫名背上了装修贷款
如果不是因为办理房贷需要查询征信记录,倪强大概不会知道,早在一年前,自己就已经在广发银行“申领”了一笔贷款,并且每个月都在按时还贷。
“什么时候放款,什么时候还款都有银行记录,但是贷款人却一无所知。”倪强觉得,自己身上发生的这事有点不可思议。
而更让倪强想不到的是,他并不是唯一遭遇“被贷款”的人。从2016年年初开始,与倪强在同一银行工作的其他4名同事便陆续接到了来自广发银行的催收电话。对方的信息显示,他们都曾在广发银行以“装修”的名义申请了个人信用贷款,总额约150万元。而自今年年初以来,他们先后出现了贷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在倪强的同事韩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一份个人征信记录中,记者看到,2015年1月12日和10月28日,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分两笔共向其发放了26.7万元个人贷款,这笔钱在韩先生的银行卡里停留片刻后,被划入了一家装修公司的账户。
5名同事一合计,去年年初的一件事浮上了心头。2015年1月初,他们陆续收到了前同事姜蕾的电话。姜蕾曾与他们在同一岗位上共事了两年多,彼此关系都不错,后来跳槽到了广发银行。在电话中,姜蕾说,自己需要办理几笔个人授信,以便“冲业绩”,希望老同事帮帮忙。“在银行业里,互相帮忙办业务是很正常的事。”韩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个人授信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或提供的金融资产情况,在一段时间内向申请人授予一定金额的贷款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申请人可以提取额度内的信用贷款。”既然老同事开了口,这个忙得帮。韩先生等5人便把自己的身份证、工作证等材料转交给了姜蕾。很快,韩先生便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贷款审批申请人却不知情 警方已立案侦查
个人信息就这样交给已经跳槽的老同事,是不是太草率了些?韩先生告诉记者,“个人授信”并不是“个人贷款”,距离真正下款,还差了好几个步骤。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通常来说,个人申请贷款有一整套相对严密的流程。申请人在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后,银行的审批部门将进行审批,确定授信额度。而当申请人需要放款时,则需要携带能够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提出申请,银行审批后才会放款。整个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银行方面都应该跟申请人电话或者短信核实,而放款后也会有短信通知。
正是出于对这一整套流程的熟悉,韩先生觉得,即便是将个人信息交给姜蕾,也“不碍事”。“涉及到金钱往来的,银行自然会通知我。”韩先生说。
作为姜蕾的前同事,杨女士一度也觉得,办一个个人授信“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面对自己莫名背上的50万贷款,她还是“倒吸一口凉气”。“这一年以来,我没有收到过一条短信,也没有接过一个电话。”
杨女士告诉记者,自己随后将情况反映到了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在他们那边,我看到了我的贷款材料。”杨女士说,在这些个人贷款申请材料中,除了授信申请表是自己亲笔填写外,其他的材料都是第一次见。
“签名与签名都不一样,一眼就能看到的那种不一样。”杨女士说,材料中所留的联系方式也不是自己的号码,而是姜蕾的电话。
在杨女士看来,如果前后申请材料的签名不一致,不可能通过审批,更遑论最终放款。
而更让韩先生担心的是,自今年1月起,这笔贷款便进入无主状态。眼下贷款逾期即将满3个月,如果自己不先行垫钱还贷,按照相关政策,他便会进入金融系统失信“黑名单”。“可是如果我把这笔钱先垫了,又能找谁要呢?”
记者多次拨打姜蕾的电话,均提示无人接听。而韩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不久,自己和同事便再也联系不上姜蕾。“广发方面说,姜蕾在1月份就被开除了,他们也联系不上。”
据了解,南京警方目前已经立案侦查。而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则回应称,行里已经成立了调查组,并将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律师说法
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在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看来,在该起案件中,尽管双方都是银行系统工作人员,但是面对广发银行,5名受害人的身份是“消费者”。“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贷款,这是违背当事人意愿的,也是无效的。”李小亮说,虽然广发银行也是受害方,但其在用人、内部审批上存在漏洞,致使客户蒙受损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该案目前已经立案,姜蕾也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无效合同”不会影响几位受害人的个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