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会昌县成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县,这标志着该县农房抵押贷款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目前,该县已发放贷款1.31亿元,惠及农户855户。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改变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无法抵押登记贷款的现状,使农民最大的资产转化成创业资本,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民贷款难、创业难的问题,从2014年开始,会昌县推行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定一家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向有资金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农户办理发放抵押贷款,为他们解决在发展生产中遇到的融资难题,帮助农村群众创业增收。在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中,该县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在文武坝镇、筠门岭镇等4个镇进行试点后,逐渐推广到所有乡镇,同时选择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工业园区、圩镇所在地等经济活跃、贷款需求旺盛的区域先行试点。
该县还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贷款农户在符合贷款主体资格的前提下,相关证件齐全,即可到所在乡镇网点申请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为减少农户办证成本,县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出台各项优惠措施,为每户农户减少办证成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