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园区享受最高300万元的经费补贴……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加了针对贫困群众、农民工集中居住区群众等重点群体的创业就业扶持办法,制定了支持返乡创业就业“五大行动计划”。
意见提出,要鼓励和扶持返乡人员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资源等比较优势,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政策也进一步完善。返乡务工人员自主创业的,可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还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返乡务工人员创业的,还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此外,对新建的针对返乡创业群体的创新创业载体,核定后将给予经费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的孵化园区,按其园区规划的孵化面积给予房租补贴。经认定的相关机构,开展返乡创业培训的可给予每人900元补贴,开展模拟创业实岗训练的可给予每人8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