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州人,2015年8月在零陵一小区买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到现在贷款都没办下来。这期间,我打过市公积金中心多次电话,每次都是叫我等消息。前不久打电话,公积金中心竟说没有放款额度,不能搞贷款。老百姓缴了公积金,为何却不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呼吁有关部门引起重视,为民排忧解难。一读者
为什么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购房不能及时享受公积金贷款?记者采访了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答复说:按照央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流动性风险控制相关规定,该中心根据各部资金状况确定了当年各部贷款规模。由于今年该市房地产市场回暖和中心贷款政策的调整,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旺盛,2015年1-11月份零陵管理部归集公积金18000万元,支取公积金9500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3181万元, 2015年中心下达给零陵管理部的贷款计划为9000万元,实际放贷已超计划4181万元,存贷比83.49%,已经远远超过央行资产负债比例风险控制线70%的规定。为防范风险,中心对已超出贷款风险控制线范围的管理部实行限批、限贷。为解决广大缴存职工购、建、大修住房贷款需求,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中心出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政策,待2016年贷款规模审批通过后,将根据借款人贷款申请递交时间按进度发放贷款。
记者从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了解到,国家政策并没有规定每年公积金贷款的限制额度,但各地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出现资金流动性紧张后,不能及时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需求的情况确实存在。各地在防范风险的情况下,应采取得力措施更好地解决缴存职工贷款需求。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及时发放贷款,该中心除了多方筹集资金外,还推出了公转商政策,由公积金中心贴息支持缴存职工进行商业贷款购房。同时,还将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的实施细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杜绝人情贷款。
呼吁各市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科学合理的安排全年信贷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