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河南省禹州市农民张银峰在办信用卡时遇到了一件糟心事:由于有贷款逾期未还,他被记入了黑名单,办不了信用卡。可想破了头,他也不知自己何时办过这样一笔贷款。赶紧查询,结果发现是在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冒名贷款20万元,时间已达7年之久。而他的经历在禹州并非个案。
因为7年前的一笔贷款,农民张银峰很是苦恼,到如今也不能申办信用卡。最为可气的是,找到这家信用社人家还不搭理。有错就改,其实也是善莫大焉的事情。那么,这家信用社为何连改正错误的机会都不给自己一次?面对记者的采访,信用社的几位领导似乎也有苦难言:我们都是新到这家单位任职的。这都是陈年旧事了,我们也是无能为力。
的确,这样的事情,在“新官不理旧事”的习惯性潜规则面前,似乎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是合乎情理却是违反法理的。信用社是一家单位,它不会因为领导的变动而出现性质的变动,领导可以成为“流水的兵”,单位却始终只是“铁打的营盘”。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当初的人员全部都离开了单位,这个单位依然需要为过往的错误买单。
当然,如此严重的错误,未必是现任领导能够解决的,但是这不是对农民被贷款7年不闻不问的理由。可以选择的办法其实挺多。一方面,可以将这个情况反映给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出面纠正错误。另一方面,也可以选择将这个线索报送给纪检部门。这是因为被贷款7年可能存在腐败问题。可以选择的办法很多,而信用社为何一条路子都不愿意去走?说白了还是心理住着一个“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错误观念。有好处的时候就热情似火,没有好处的时候就冷若冰霜。
这种被贷款的情况不是个例,不是一个地方的事情,不是一家银行的事情,各地银行都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这种由银行造成的错误,究竟何时才有人买单?这种被贷款的情况,在发现的时候,往往都是N年之后的事情了。这恰恰是此类事情成为纠错的最大漏洞。人员更迭之后,这样的问题需要由银行的监管部门出台一个终身追责的管理制度。
单就这起事件来看,绝非是简单的。在银行贷款需要层层审批,需要身份证件,还需要有人上门调查,更需要当事人亲自签字。冒名贷款的得以完成背后有着诸多问题。往小了说,那是工作失责,往大了说或许还有可能是抓住了银行的管理漏洞,在实施内外勾结的经济犯罪。被贷款7年,似乎是尘封的往事,似乎也不好调查了。但是,也并非是当初所有参与的人员都没有了踪迹。监管部门应该当正事来办,找到当初的领导和业务员,彻底撕开夹裹着的真相。
邓丽君曾经有一句经典的歌声------往事只能回味。对于这样的被贷款7年,真的不能只是“往事只能回味”,还应该能查处,能反思,能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