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是化解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的有效办法。但现实中农民购房面临重重阻力,房价高,从银行贷款需要提交收入证明等,农民进城务工大多是临时性工作,收入很不稳定,贷款难成了农民进城买房的主要桎梏。破解农民贷款买房难,需要国家、地方政府和银行各个层面齐发力,打好组合拳。
国家要从政策层面发力。国务院于去年8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但由于农村土地和房子的所有权不能转移,银行对此反应并不积极,国家可改变政策,不再限制交易,让农村的住房可以卖给任何人,让农民的房产变现。这样就可以解决贷款缺少抵押物的问题。其二,国家可考虑建立政策性农民住房优惠贷款,把在城镇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一定积蓄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进去,一次性给予每户农业转移人口家庭优惠贷款10万元左右,用于购买商品住房。出于风险防范考虑,可把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对房产证集中统一管理,待还清贷款后再归还房产证。其三是对进城农民购买首套住房,只要不超过城镇人均居住面积,专门用于给农民购房者贴息,减轻农民的购房压力。
地方政府要从措施层面发力。地方政府可成立政策性置业担保公司,为进城农民买房提供担保,为银行发放贷款解除后顾之忧。也可考虑由地方政府牵头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村委会按本村贷款总额的一定额度统一缴纳,存入专户。还可考虑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落户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在农民工自愿的基础上,强制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使农民工可以申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银行要从落实层面发力。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扩大业务范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国家已经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商业银行要探索落实,将确权后的“两权”纳入抵押物范围。在首付比例方面,对进城购房农民应将首付比例适度降低,如降至10%,减少农民首付压力。在收入证明上把范围扩大到村委会等机构。在利率上对农民贷款买房可适度降低利率,并简化贷款程序,真正让利于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