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上黑名单、失信之人寸步难行正在成为新常态。而一张约束助学贷款偿还的大网也正在逐步完善。日前,浙江等省份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加强信用意识和诚信教育,对没有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的学生,依法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借款学生的不良信息。
近年来,以助学贷款偿还为题材的狗血剧,已经上演了很多年。有人一毕业就“玩失踪”,有人直到买房无法贷款才“恍然大悟”,有的学校以扣留毕业证书苦苦相逼;还有省份忍无可忍,宣布要在媒体上将名单示众……欠钱的好像各种悲催,讨债的也是无比抓狂——本该天经地义的“欠债还钱”,硬是呼唤制度的规范。
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学生还贷违约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选择性遗忘”、抱有侥幸心理,甚至干脆“不要脸”。据媒体报道,有学生毕业十几年都拒不还钱,有人宁愿不要毕业证也选择失联,这气魄、这胆识、这番心态,实在是非一般的“强悍”!
如今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不良信息,可以倒逼学生自律警醒,也是打向失信行为的一记重拳。不过对于这种行为,拳头不妨再硬一点,不仅要将失信行为与银行关联,也应该像针对“老赖”一样,让其生活阻力无处不在。
一种是履约意识问题。比如去年5月,上海市社科联等机构发布《上海高校学生信用指数调查》,结果让人喷饭。面对“助学贷款是否应按时偿还”的问题,有9.72%选择“没找到工作不需偿还”;1.74%的学生竟然认为离开学校就可不还;选择不清楚的也占到了19.16%!
数据或许与真实情况存有误差,但也可从一个侧面反映部分问题。在现实中,有人把助学贷款当成国家对学生的补助或救济;有人毕业之后漂到新的城市、换了联系方式,却忘了与银行联系——情况或许匪夷所思,但不论从服务还是管理的角度,确实应该将诚信教育工作做得更细致,真正落到实处、“深入人心”。
还有就是情非得已。选择助学贷款的以贫困生居多,他们一毕业就负重前行,生活仍然艰难,面对贷款的压力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对这部分人而言,新政听起来有点冰冷,但其实也不乏脉脉温情。根据政策,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延长至3年;而更暖心的还有还款救助机制,如果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经济收入特别低等等,借款学生可以向政府申请代偿应还本息。
很明显调整后的政策更符合实际,更加人性化,也更加温暖人心。算一下,从1999年启动以来,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已经运行17年了,用功德无量来形容它的功劳一点也不过分——超过千万名学子通过它圆了大学梦,由此改变了命运。而要发挥更大的功能,今后可以在灵活性上进一步探索调整。 比如日本设计了特别豁免制度,向优秀研究生贷款进行特别豁免;英国则规定毕业生年收入没有达到一定标准,当年可以不还贷;每年还款的金额为年收入的9%;如果一直从事低收入工作,政府还会向他们提供相应的救济……
不论怎样,助学贷款制度事关人才培养、教育公平,更严厉的责任追究、更严密的制度设计、更暖心的政策调整,都不妨再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