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月5日辟谣称,网上各种提及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政策变化、最高额度降低等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近日,网上有消息称,自2016年2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按照卡内余额的15倍为贷款最高额度,也就是说如果卡内余额不足2万元,就意味着公积金贷款贷不出30万元。
对于这一消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月5日辟谣称,网上各种提及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政策变化、最高额度降低等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澎湃新闻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目前实施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贷款额度按照以下规则计算:
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 规定比例 12个月 贷款期限;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贷款家庭2人以上参与贷款,每个人按照个人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限额,相加后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具体额度根据受理网点计算确定。
在最高贷款额度方面,根据2015年4月份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原先的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原先的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
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
同时,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对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有疑问,可通过上海公积金官方渠道了解,具体包括12329热线、上海公积金官网以及“上海公积金”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