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新政策,破解公积金贷款发放长时间轮候局面,给市民提供便利。
据介绍,公转商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在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商业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和公积金贷款利率,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再将商业性贷款转回公积金贷款。
根据规定,该政策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转商贷款的实施和管理。公转商贷款适用对象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且应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条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申请公转商贷款或申请公积金贷款轮候。
同时,公转商贷款在转回公积金贷款前为商业性贷款,贷款风险由承办银行承担;转回后为公积金贷款,贷款风险由公积金中心承担。
记者从实行的新政策中了解到,在公转商贷款办理流程、贴息支付、冲还贷政策上有了进一步优化。在办理上,市民不必在银行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地跑,只需要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一趟即可办完所有手续;在还款上,缴存职工按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利差部分由公积金中心直接贴给银行。转回时也不需要客户到场。此外,缴存职工还可享受月冲、年冲政策。申请公转商贷款月冲及年冲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银行返回的上月还款数据在当月将公积金提取转入借款人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