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集人行拉萨中心支行、西藏银监局、保监局及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西藏自治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西藏“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上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西藏自治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并对10个申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4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进行了认真遴选,选取拉萨曲水县、日喀则白朗县、山南乃东县为西藏自治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选取拉萨曲水县、日喀则白朗县为西藏自治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
会议明确由人行拉萨中支牵头负责制定试点方案;试点县需做好的前期工作,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督促落实。首先是强调试点县政府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由县级部门明确相关工作机构、人员,及时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
其次是试点县政府建立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具体指导;关于确权颁证登记、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工作,由自治区国土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国土厅、林业局等部门配合负责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由自治区保监局负责落实;关于建立抵押物评估、抵押物处置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协调机制,由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牵头,自治区银监局及国土、农牧厅等部门配合负责落实;关于试点准备工作,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后续工作的开展,在刚刚成立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