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义乌北苑街道黄杨梅村村民季建中拿到银行发放的30万元贷款,成为全国首个利用宅基地抵押贷款的村民,这也标志着义乌农民宅基地正式可以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
季建中经营一家小型吸塑包装企业,一年有几百万元销售额,但因为行业不景气,收款难、垫资多,现在又开辟了电商平台,资金捉襟见肘,急需贷款进货,可家里除了一幢自建房,没有什么资产可以抵押。
“当时旧改建房向银行贷了35万元,费了很大劲,又是找担保人,又是联保,去年才还清。”季建中说,如果向朋友借钱,又要欠人情,所以苦恼不已。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不能用于抵押。在义乌,启动旧村改造195个村,其中80个村完成改造,新建房4.1万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义乌支行调查,义乌有八成农户希望农房能用于抵押贷款,三成农户有农房抵押需求。
“早在2009年,义乌就展开了相关业务可行性调查,今年成功入选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名单。”义乌市国土局一负责人介绍,前天全国人大授权通过了一个相关草案,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贷款需要资产抵押,而土地、房屋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人行义乌支行副行长王红英说,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强农村土地资源效能,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农村金融注入活力,提高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
目前义乌农商银行、义乌农行将先行开展试点业务,条件成熟后再向全市金融机构推广普及,两家银行均已制定《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
义乌市金融办、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均表示,在开展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工作中,将会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