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的传闻不断:由于房地产税改革存在困难, 2016年个税改革可能先行, “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纳入个税抵扣,可能会率先启动 ”。倘若低收入阶层、无房阶层享受不到该抵扣,会否演变成 “劫贫济富 ”的做法?
个税改革背景下,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可能不仅仅是传闻。考虑个税改革的背景,传闻在短期内成为现实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这一政策应该视作个人所得税整体改革方案的一部分。然而,在很多人买不起房的情况下,这项政策确实很容易被视为 “劫贫济富 ”。因为 “购房退税 ”大有用广大纳税人的钱补贴高收入者的嫌疑,也就是所谓的 “劫贫济富 ”。还因为在普通老百姓买入买不起房的大环境下, “购房退税 ”对普通老百姓就是 一个无法兑现的美丽泡影。
长期以来,普通工薪阶层接触到的 “个税抵扣 ”,往往只有 “五险一金扣除后再计税 ”以及 “税前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在 3500元以下不用交税 ”,而绝大部分人实际上没有意识到这两者都属于 “个税抵扣 ”。然而,即便工资能达到交个税水平的,也往往买不起房,同样也享受不到好处,自然也对这个政策有意见。资本所得的税负轻于劳动所得,而且那些真正的高收入人士,很多其他渠道的收入都没有被课税。在这种情况下,实行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很难说是用穷人的税款补贴富人购房,其真正的作用是给 “工薪中产阶级 ”减负。
从其他地区的相关经验来看,也不必担心会出现 “劫贫济富 ”。事实上,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也并不是国内独树一帜,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早已经实行这样的政策。更重要的是,这些地方在实行相关政策的时候,都有严厉的限制。当然,距离国内实施这一政策的细则出来还比较遥远,但无论如何一定要有限制措施,以确保是为了给中产阶级 “减负 ”而不是 “劫贫济富 ”。
事实上,其他国家地区实行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的政策,也都是为了给中产阶级减负。任何一个社会人都应该拥有可以居住的房屋,这是现代社会一个基本的理想。所以,我国也实行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肯定是大势所趋,从长远角度来看,多数工薪阶层都应该从这一政策中受惠,当然,这需要我国的税收制度尤其是个税制度有更好的安排,让更多的人有机会缴纳个税但又不会增加普遍的税负。
“抵扣个税 ”也反应了税收精细化的趋势。既要通过一定的累进税率让能者多劳、承担更多的责任,又不能让富人感觉在养穷人,更不能倒过来让穷人养着富人。 “抵扣个税 ”是一个好制度,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推进。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并不是为了 “劫贫济富 ”,而是在承认 “居者有其屋 ”的前提下,给工薪中产阶级减负。重要的是,出台这个政策必须要确保有配套细则,杜绝其损害税收公平性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