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了解到,安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已完成遴选。作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安徽进入实质性阶段。
探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我省金融机构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开展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部分地区在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市场建设、配套机制设计等方面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截至10月末,我省共有20个县探索开办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今年以来累计发放141笔、1.19亿元;共有16个县探索开办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3.54亿元,今年以来累计发放1099笔、2.19亿元。
从目前看,各地“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标准不一、做法不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及制度保障,需要通过改革试点逐步完善。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强农村土地资源效能,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据介绍,此次“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主要是,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盘活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同时,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原则上,受让人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此外,还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地区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做好“两权”价值评估,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立“两权”抵押、流转、评估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即将启动
“省级两个指导小组已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遴选了我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以省政府名义分别向全国两个指导小组进行了推荐。下一步,待试点地区取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之后,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该负责人称,“按照国务院部署,试点工作将持续至2017年末结束。”
而与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思路相印证的是,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要求今明两年各市选择3个至5个村,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改革重点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探索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并慎重开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担保权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