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房的时候有贷款,王女士每年都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一次公积金。“每次在公积金提取柜台拿了存单后,还要再到建设银行柜台去取钱、转存,很麻烦。”但今年,她只要出示一张借记卡就OK了。原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下半年开始启用了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除王女士所说的缩短办事流程外,这套新系统还在每个办理窗口设置了高拍仪,办事职工需留下人像资料,这样就能防止个人住房公积金被他人骗提、盗用。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出了许多便民利民举措。如调整贷款额度到100万元/户,并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推出“公转商”贷款政策,简化租房提取条件等,这些举措也为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提供了支持。
新技术便民:
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王女士所体验的新系统,是今年9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的,全称叫“宁波市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从9月底开始,公积金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进入了紧张忙碌的系统“切换时刻”,早晨8点15分到岗,中午不休息,晚上7点才下班,甚至更晚,从而实现了新旧系统平稳过渡。
现在,市民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业务都会感觉方便快捷了许多,特别是银行柜台长长的队伍不见了。同时,每个办事窗口都安放了“新式武器”———高拍仪。
据了解,新系统开通后,凡持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宁波银行储蓄卡的职工提取公积金都能实现“一柜清”、“资金实时到账”。也就是说,在公积金提取业务完成后,将直接向这张关联卡划款,改变了原先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接着到建设银行柜台开具现金存单的“二次排队”模式。
新系统还采用了高度参数化业务设置,特别是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通过实现在后台设置的借款人贷款额度、贷款资格、连续缴存月数等相关的贷款条件,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实现了自动审核等功能。
新举措惠民:
“公转商”贴息贷款和授信筹资
新房交付了,贷款也批下来了,准新郎陈先生终于松了口气。“上半年,听说申请贷款的人非常多,住房公积金资金较紧张,还产生了轮候现象,当时真害怕贷款批不下来,还好及时出台了‘公转商’贴息贷款。由公积金中心贴出多余的利息,我一点亏都没吃。”
为解决信贷资金紧张问题,从今年7月起,公积金中心推出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业务。
“公转商”贴息贷款适用对象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且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条件。对于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职工,业务办理体验与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可以办理逐月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并且同时支持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还款方式,方便借款人申请贷款。
此外,公积金中心还“授信筹资”,第一时间与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办理银行授信相关手续,共授信9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今年9月21日至24日,公积金中心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与各承办银行共同努力,把原已审批未发放的积压轮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5.92亿元全部发放完毕。
新政策利民: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据最新消息,现在只要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宁波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都可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职工应向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出具职工缴存贷款情况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信息,这一政策取消了其他地区缴存职工在宁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户籍限制。
据悉,自今年9月起,我市就开始实施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深受职工欢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出台后,将更好地满足外地缴存职工在甬购房需求。
截至11月底,全大市已受理全国和全省异地贷款共52笔,发放17笔,接受相关咨询500余人次,预计将有更多职工受惠。
此外,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有关用好用足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部署和要求,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宁波市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出台扶持高校毕业生购房、缩短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限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一系列利民惠民政策,全市提取量及住房贷款量明显增加。
今年1~11月,全市发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20122户,放贷金额达99.4亿元,放贷金额同比增长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