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贵州银监局出台《关于银行业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提出了“微利扶贫、联动扶贫、精准扶贫”三原则,明确了“开展扶贫链融资、提供分阶段移民搬迁金融服务、开展特色化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四种模式,研究总结了银行业和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扶贫机构体系、组织体系、服务体系、产品体系、支持体系、监管体系等“六大体系”,构建了我省银行业支持扶贫开发的“三大支柱”。
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5746.09亿元,比年初增加897.94亿元,增长18.52%,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0.63个百分点,增量高于上年同期92.96亿元。
下一步,贵州银监局将结合“三大支柱”有关要求,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贫困地区2015年起年均新增贷款1000亿元以上,贫困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可用资金80%以上用于当地。力争年底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贫困地区新增贷款占全省贷款增量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