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而这距离上一次修订条例隔了13年。此次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与以往究竟会有什么不同?对于购房市民来说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调查:希望每月公积金直接抵扣房贷
目前,不少企业与个人都在交纳公积金,但是公积金究竟怎么使用并不是很多人了解。对于多数人来说,唯一了解的便是公积金贷款购房更便宜。
针对公积金问题,本报也做过一些调查。对于未购房的市民来说,对于公积金关注度并不是太高,只是单位与个人定期缴纳。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缴纳的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甚至存在不小的差距。 对于正在购房或者已经购房的市民来说,公积金就成为了关注的焦点,除了每年的提取之外,市民更多的还是希望国家的公积金政策能够有一些改变。虽然目前国家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已经做了不小的放宽,但是实际上灵活度还是显得不足。
“公积金为什么每年只能取一次,其实我们更希望每月缴纳的公积金能够直接抵扣房贷。这样省去了提取的流程,而且也减轻了每个月的压力。现在的情况下,我们首先支付了房贷,然后一次提取出来公积金,实则没有任何意义。另外,公积金放在公积金账户当中,利率太低,如果能随时提取,那么用于理财也能够多获得不小的收益。”已经买房的市民郑先生说道。
变化1:公积金缴存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确定
此次修订的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于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出了新的规定,这将直接影响公积金的可贷款额度。
新版第19、20条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且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另外,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也就是说,公积金缴存的时候,有了最高和最低限制,这对于以往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缴存差距过大产生了约束。
另外,由于目前全国个体私营企业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不足10%。因此在修订的《条例》中,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变化2:公积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与以往公积金主要用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相比,修订后的新规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使用的范围。
在修订版的《条例》中,为了能够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以上这些情况都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一、五、六、七项规定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变化3:公积金受理后1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虽然利率较低,但是其办理时间明显过长,目前一般都在1个月以上,这也成为了不少着急买房者犯愁的地方。新规则对这方面提出了改变。
在修订版《条例》中,将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间进行缩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当然,对于调查中市民普遍反映公积金在账户中收益过低的情况,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当中也有一些改变。条例修订后,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等,拓宽了公积金投资渠道,同时也增加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