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是中国特有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根据《浙江统计年鉴2004》的规定,将民间资本定义为非政府拥有的资本。具体而言,民间资本就是民营企业的流动资产和家庭的金融资产。
所谓民间资本就是掌握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资本的统称,就叫做民间资本即民间资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但民间金融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以非法的形式存在,民间资本没有获得它应有的增值能力。与此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得不到所需的资金供给,造成了资金供求的严重失衡。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必须重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实现民间金融正规化、合法化,加速发展民营金融,加强对民营金融的规范和监管以使民间资本发挥出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