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近期,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南充市商业银行人民币资金委托贷款合同》。南充银行受民生加银资管委托,向唐山新华联发放贷款,用于支付唐山丽景湾国际酒店项目工程尾款及装修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8.2%。同时,唐山新华联与南充银行就主合同签订《抵押合同》,以其名下位于路南区南新西道以南、卫国南路以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18744号)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公司与南充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40号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房屋租赁;酒店管理;限分支经营:正餐服务;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零售;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9,807.92万元,负债总额75,179.72万元,净资产24,628.20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20,839.79万元,净利润-188.89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唐山新华联资产总额114,150.23万元,负债总额89,681.62万元,净资产24,468.61万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17,716.01万元,净利润为-159.5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南充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将有利于项目的进一步推进,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增信保障措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28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28亿元。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