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10万元创业贷款、最高可拿15000元租金补贴……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方位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
大众创业
提供综合服务平台
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根据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的创业服务内容、工作实效及费用减免情况,给予适当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
将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对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给予房租、物业费和水电费补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创业孵化基地购买创业服务。
投融资
可申请10万元创业贷款
持《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农民,以及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或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科技型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
租金补贴
最高可拿15000元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按照100平方米以下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离岗创业
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家项目评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及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
高校毕业生
给予5000元创业补助
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并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创业者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
到特定基层就业给补偿
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方式,精心组织专项服务活动,有效采取网上服务措施,实现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岗位对接、政策享受、就业援助全程网络化、便利化。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县、乡基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按规定比例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加大援助工作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
农村劳动力
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
组织农民工外出就业服务“春风行动”,重点针对京津用工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农村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支持农民网上创业,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
军转干部
积极扶持就业创业
同时,积极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及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按规定接续社会保险。
另外,将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专项就业帮扶,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推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