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临近,农村地区渐渐进入婚礼旺季。调查中发现,在谈婚论嫁中,高额的彩礼却成了不少准新郎的绊脚石,有的地方甚至出现贷款娶媳妇的现象。
“儿子娶媳妇,爹娘脱层皮”,曾是人们对离谱婚娶费用带给众多农村家庭不堪负重的形象比喻。而面对有心无力的困难家长,一些打工仔便不得不采取“贷款娶媳妇”的拆借方式成就婚姻,此举也折射出农村年轻人的无奈与悲催。尽管此举不无为父解忧的男儿孝道,但也透视出“天价”娶妻给农村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
“贷款娶媳妇”缘起女方父母索要的高额彩礼,而这种近乎买卖婚姻的背后,当不乏扭曲变味的认知误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父母膝下“爱女”,似乎一生下来就命中注定是“别人家的人”,正所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岂知这种“婚嫁”定义不过是基于“男主外女主内”旧社会家庭格局的认知产物。而置身“男女平等”的新时代,“男婚女嫁”的概念早已名不副实。我国《婚姻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也就是说,用“出嫁”表述女方结婚并不准确。
不过,也正是缘于人们对“嫁女”认知的根深蒂固,女方家长便总有一种养女儿“吃亏”“赔本”的感觉,索要“彩礼”当不无“收回成本”的“补偿”意味,而且价码越高、“赔”得越少。君不见,即便是男子“入赘”女方家庭,其高额彩礼也断不可少。比如,几年前从甘肃平凉到汉中南郑打工的小侯,入赘到当地一个双女户家庭,办喜事前仍需入乡随俗,按照南郑县的风俗给岳父母“上贡”不菲的彩礼钱。这显然是“嫁女”旧观念在作怪。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婚后多自成“小家”,无所谓谁“娶”谁“嫁”,而且从孝敬父母的层面讲,双方老人都有享受到儿女们照顾、关爱的权利,不应当厚此薄彼。让男方婚前背负高额债务,不仅可能会影响到“小两口”婚后的感情融洽与幸福指数,也势必挫伤儿女们孝敬父母的亲情和能力,其害人害己的父母效应显而易见。
至于女方父母把高额“彩礼”当作炫耀女儿“身价”的标签,“牵制”男方的筹码,更是糊涂到家的认知错位。婚姻主旨是青年男女相亲相爱地共筑暖巢,其神圣目标当为相伴一生、白头偕老,“过日子”无需别人看得起的高“彩礼”,倒是仰赖心心相印的真感情;天价“彩礼”非但不能拴住女婿日后可能滋生的“二心”,反而极易成为男方开始厌弃女方家庭的来由。据记者了解,年前贷款买房买车送彩礼、年后卖房卖车闹离婚的情况,在一些乡镇农村并不鲜见。
古人曾言,“好男不争庄户地,好女不争嫁妆衣”。这既是对青年男女自力更生、成家立业的友情鼓励,也是对减轻婚嫁负担、让婚姻回归本源的正确解读。破除“贷款娶媳妇”的困局,必须走出索“彩礼”“卖”女儿的认知误区,树立婚事俭办的时代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