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的一系列政策推动下,消费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日渐增多。除已获批开业的10家消费金融公司外,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电商、P2P等互联网机构也在积极布局。
在日前召开的“2015中国消费金融论坛”上,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毛宛苑给出数据称,截至今年9月末,10家消费金融公司市场总额为510多亿元,贷款余额460亿元,不良贷款率2.85%,“另有数家机构正在筹建”。
面对更有资金优势的商业银行、更有渠道优势的电商、市场灵活度更高的P2P及其它机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又如何发挥竞争优势 ?
机构蜂拥
机构因定位、业务需求等的不同,对牌照的需求也不同。对以自有资金放贷的机构来说,有无牌照在业务端并无明显差别。但相当多的企业会有收集金融牌照的冲动。
央行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4年间,全国个人消费性贷款的余额规模从3.72万亿元,增长至15.36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3%;其中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也增至3.25亿元。
如果与这些数据对比,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还不能言大。而以银行系为主的消费金融公司正面临强势的竞争对手。
竞争首先是来自商业银行。在9月份的一次消费金融业务研讨会上,有来自监管人士分析认为,“商业银行传统零售业务资金成本低,网点资源丰富,具备成熟的零售业务体系和完善的个人账户服务体系。而且有电子银行、信用卡等先发优势,能迅速抢占中低收入人群市场。”
另外,该人士表示,电商平台具有大量基于消费场景的客户资源,依托互联网金融介入消费贷款。各类分期平台、小贷公司大胆创新业务模式,通过承受更高的坏账扩大业务。
机构对消费信贷的关注上升,根本上还是与信贷结构调整有关。在工行网络融资中心上线时,其总经理熊燕就曾表示,未来大公司的融资需求会更多地对接资本市场,而银行贷款服务的主体将逐渐转向个人和中小微企业,这部分客户的信贷需求很多可以做成标准化的线上业务。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在27日发布的《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报告中,就将市场划分为由商业银行与消费金融公司构成的“官方核准的、可监管的消费信贷市场”,小贷公司、资金中介等“未经官方核准、超越金融监管范围的消费信贷市场”以及P2P、电商等“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
现在来看,后两类机构申请牌照的热情依旧在。业内人士表示,机构因为定位、业务需求等的不同,对牌照的需求也不同。对以自有资金放贷的机构来说,有无牌照在业务端并无明显差别。但相当多的企业会有收集金融牌照的冲动。“目前来看各地城商行参与的积极性还是比较高。因为分支行设立需要复杂的审批手续,而消费金融牌照业务已扩大至全国范围,对城商行的业务是一种补充。”上述业内人士称。
何以立足
银行系公司依托银行客户资源,下沉业务渠道,形成自上而下的模式,而具有互联网基因的消费公司开始为用户提供任意切换全渠道的服务场景。
虽然竞争者众,消费金融公司仍有其不同之处。上述报告就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中介公司及互联网金融的消费信贷获取难度进行了对比。
结果显示,消费金融公司的平均借款规模最低,为0.74万元;借款通过率最高,为80%;审批速度最快,为3.4小时。另外对借款人固定电话、职业等的硬性要求也最低。
而随着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消费金融公司正在显现有差异化的发展路径。
从国外经验来看,在市场渗透率较低时,与零售商合作,驻店经营是消费金融公司获取客户最有效的方式。目前国内驻店经营规模最大的也正是唯一一家外商独资的消费金融公司——捷信。
对比来看,在上述行业人士眼里,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更像是银行信贷部门的延伸,无论是产品还是业务思路也都沿袭了下来。
在新的牌照下发之后,有行业监管人士分析认为,市场初步形成多元化的发展路径是:银行系公司依托银行客户资源,下沉业务渠道,形成自上而下的模式;外资公司依托零售、商店网点资源业务拓展自下而上;而“具有电子商务、互联网基因的消费公司开始积极寻找线上线下过渡的模式,为用户提供任意切换全渠道的服务场景”。“发展路径是否科学需要市场的检验,也需要时间的检验。”该人士称。今年开业的两家新公司便可以划入第三类业务模式。5月份上线的苏宁消费金融依托了苏宁遍布全国的1600多家门店、近2亿会员客户;6月份成立的马上消费金融的股东中,重庆百货咨询与物美集团也有上千万的会员卡用户。
当然,传统银行仍在进入。在论坛上,邮储银行消费金融部总经理王蓉晖透露,邮储旗下的消费金融公司中邮消费即将在下月正式上线。
对于新公司,王蓉晖认为与传统银行业务还是有所区别,“原来邮储的小额贷款每笔均在5万元左右,而消费金融每笔均可做到几千元。如果要可持续发展,就需要依托更有效的商业模式和更快捷的服务。”她说。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王红领认为,监管更倾向于国有商业银行出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显然是从风控角度出发。但如果与原有业务相竞争,难免会出现激励问题。“监管应该把重点放在规范消费信贷商行为,而非市场准入环节上。至于信贷服务的价格,大可不必过多干预,可以交给市场。”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