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行的房贷政策细则还遮遮掩掩之际,浙商银行抛出大气房贷新增。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就算是购买别墅、排屋这些“非普通住宅”,只要家庭名下房贷余额为零,申请贷款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对于“非普通住宅”的具体做法是,名下房贷余额为零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别墅、排屋等非普通商品住房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但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5倍”。
同时根据近年来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情况,浙商银行将非普通商品住房(除别墅、排屋)的价值标准明确为500万元及以上。
另一大亮点是,非本地居民申请房贷无需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当地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浙商银行新政将于10月15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对于已结清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浙商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但具体标准根据当地市场和客户情况,由各分行合理制定贷款利率。
第二,对于借款人家庭有一套住房有贷款余额,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按第二套住房执行,即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有两套或以上住房有贷款余额的,暂停向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各地的分行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也获悉,在一些地方,银行分行制定房贷利率时遇到了“非普通住房”是否适于首套房贷标准的争议,各银行总行制定政策后,各分行也会按照当地情况进行调整。
从浙商银行总行政策来看,新政体现了商业银行对高档住房贷款定价的灵活性和差异性,也进一步体现对非本地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