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事项发出通知,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 7月1日至8月30日,在校生、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为进一步方便学生,新生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只要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盖章即可;外省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只要学生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盖章亦可;陕西省内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只要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即可。2018年通过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按照新生办理程序予以办理。
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对确有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允许其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足额办理贷款。
要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开展中、省教育扶贫攻坚政策和贷款政策大宣传;深入高中,举办关于教育精准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的专题课堂、讲座、班会,确保将政策宣传到每一名高三学生;对艰苦边远山区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的地区,宣传工作要“进村、入户、到人”,确保学生能够及时、便捷地获知政策。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中要在申请、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入学报到、暑期离校以及毕业前后等关键环节积极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强调还款事项。各高校要扎实推进“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通知要求各高校、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资助”并重,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认真做好贷款受理工作。受理量大的地区,要配备现场咨询和管理人员,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以学校或乡镇为单位,组织学生分批办理,错峰受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