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21年1月开始,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度对冲还款方式将从报销型向直接型调整。
该中心个人贷款科负责人表示,目前每月对冲和偿还贷款的方式是偿还方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月9日将不超过每月还款额的住房公积金从贷款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到个人还款账户中,然后从还款中扣除 每月偿还贷款金额的账户。从2021年1月起,每月对冲还款方式将从报销型调整为直冲式。直冲式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除不超过每月还款额的住房公积金对冲还款,不再将资金转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每月的10号扣除,并在每月15号、20号、25号和28号进行扣除。 在还款扣除日到来时,将扣除住房公积金以直接抵销还款。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将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除资金以弥补还款。
值得注意的是,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每月还款额时,有必要确保个人还款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来还款,以免逾期并影响信用。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