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六稳”“六保”之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支持企业复工达产、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尤其是及时出台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帮助其渡过难关,助力全省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
6月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此次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文件,既有宏观政策,也有微观措施。政策措施含金量高、覆盖面广、操作性强、创新力度大,为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者送上了一份惠企助企政策“大礼包”。
扩大重点扶持对象范围,将个人借款人范围由原来的14类增加至21类。提高贷款期限额度。
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一方面,我们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进行创业的,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另一方面,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可申请60万元贷款。
降低小微企业进入门槛。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此外,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此次通过对个人借款人包括的21类人群资质进行细化,逐个详尽说明,进一步规范了借款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明确“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时限,提高了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便于经办人员贯彻执行政策,便于服务对象知晓理解政策。
同时,加大免除反担保力度。一方面,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或获得省级有关创业创新赛事活动规定奖项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等5种情况,取消反担保要求。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反担保原则上不再要求贷款人资产抵押,提供相应的保证反担保即可。鼓励通过见贷即保形式,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表示,下一步将紧盯政策宣传,紧盯政策落地,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扶持山东省更多经济实体渡过难关顺利复工复产,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扩大有效就业,通过稳住“创业盘”来促进稳定“就业盘”。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