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促进精河县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精神,精河县财政局认真摸排,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释和申报材料复核工作。通过“线上推送+线下宣传”的方式让全县个体工商户了解和及时享受政策。此次贴息贷款采取免担保、免抵押的方式,财政贴息50%,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资金周转困难和融资压力。
3月24日下午,局党组书记在县城各社区进行政策宣传,据悉,为加大宣传力度,精河县财政局共制作政策宣传牌13个,个体工商户向生产经营地所在的社区(村队)提出书面申请,社区(村队)审核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提交到精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提交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贷前终审,发放贷款,从申请贷款到贷款发放4个工作日可完成。
截至目前,推送政策信息7000余条,已发放贷款48笔,金额259万元。通过此次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支持,精河县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更加有信心,切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