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开始,苏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将在富民创业贷款的基础上支持“助业贷”政策。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几天前,《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通知》正式发布,充分发挥了丰富创业担保贷款在“六稳”、“六保”中的作用,不断降低企业家融资成本,解决了企业家资金不足的问题。
富民创业贷款对象新增四类人
《通知》进一步扩大了为丰富人民创业提供担保的贷款范围,包括在本市农村户口登记的失业人员、在江苏缴纳了三年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口登记企业家以及非本地户口、在苏州雇用超过5人的注册企业家、平台就业人员包括在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范围内。
《通知》还明确降低了小微企业丰富人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的要求。当年新聘合格人员的比例降低到15%,100多名员工的比例降低到8%。
财务调整权益分配比率
《通知》要求降低利率水平,合作金融机构为使人民富裕而发行的新的有抵押贷款的利率上限不得超过LPR+50BP。
同时,《通知》还明确指出,对于苏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和第五类贷款申请人,LPR-150BP以下部分应由借款人承担,并由借款人承担。出资额为300,000元(内贷),对LPR-150BP以上部分在合同签订之日提供折价支持,超过30万元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
对于新发行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来说,要使人民富裕并开始提供商业担保贷款,在借款公司对LPR-150BP及以下贷款的承诺的基础上,财务将给予其余部分不超过200BP的贴息。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项贷款专线
《通知》还明确指出,为全面加强确保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措施,将在致富商业贷款的基础上补充“助业贷”政策。对于合格的借款人,将根据贷款的使用和还款能力确定“助业贷”额度。原则上,两者和富民创业贷款的总和不超过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同样,同期贷款利率不高于LPR+50BP,借款人应承担贷款利息。
《通知》还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专门的再贷款行,为符合再贷款条件的富裕人士的创业担保贷款和“助业贷”提供资金支持。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