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同时发布公告,自8月25日起,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将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12日,他们对支付LPR清单上的固定利率犹豫不决,哪一个在LPR上支付固定价格更犹豫。
8月13日,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五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实际上与央行统一的工作安排有关。住房贷款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后,可能不会导致月供增加,但也可能减轻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五大行在公告中表示,自8月25日起,将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转换为LPR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进行批量折算。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后不能再转换。
不过,五大行均表示,批量转换后,如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手机银行转回或与贷款办理行协商。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五大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也纷纷效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该行已通知所有客户转为LPR定价,客户将自行操作手机银行业务。但由于当时一些客户联系困难或经营困难,很多客户未能实现转型。这一次,他们的银行也要求统一改造,“目的是改造一切,尽量不漏人”。
中国社科院金融战略研究所住房大数据项目组组长邹琳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各大银行集体要求LPR转换主要是为了如期完成任务。
根据央行[2019]第30号公告,2020年8月31日前必须完成换锚工作(即转化为LPR定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