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年初以来,国内基金市场的流行促使银行基金销售持续增长。特别是对于中小型银行,通过基金代理销售和其他服务实现的中间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将帮助银行实现中间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但是随之而来的风险不应草率。
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发出警告信,称其缺乏对基金销售的内部控制和对基金的违规宣传推介。
据了解,富滇银行总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它是在昆明商业银行改制的基础上建立的省级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是富滇银行经营状况变化的转折点。2018年,该行净利润大幅下降,同比下降近90%;此外,该银行的不良贷款规模和比例仍在上升。风险控制和盈利能力仍然是富滇银行未来将面临的两个主要问题。
基金销售业务有待整顿
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发布决定,对富滇银行发布警告函,采取行政监督措施,主要是针对该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缺乏内部控制以及违反基金促销行为的行为。
具体而言,由于富滇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审计管理办法》未对审计频次、审计报告出具时间等进行规定;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审核要点较为简略,且多为形式审核要求;产品宣传推介材料使用了“风格稳健”的宣传用语;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等5项问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遭到云南监管局的警示。
随着基金销售业务越来越受到关注,相关的监管措施也在不断完善。今年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配套细则,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