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和民间借贷是当前企业融资的两大主渠道。当前社会资金整体偏紧,企业融资呈现出复发化、多途径化的特征,银行信贷和民间借贷交织渗透现象较为常见,银行贷款和民间贷款、银行信贷资金通过企业流入民间借贷、企业将民间借贷用做“过桥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现象并存,对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安全、信贷政策调控以及金融稳定极易产生不利影响。
影响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一是“混合”融资情况下,八成企业优先归还民间融资。银行信贷债务到期后,金融机构一般采取先内部催收、协商,后司法起诉、强制清收的模式,耗时耗力。民间借贷多是通过企业内部职工、股东的亲戚、朋友等途径借入;另一重要途径就是从专业的民间借贷者(包括个人、公司、中介)取得,专业民间借贷者大都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背景。相比较而言,民间借贷违约的影响具有直接性、突发性、难预见性等特征,经济和社会成本要远远大于银行信贷违约成本,因此企业在选择银行信贷、民间借贷的偿还顺序时,会优先清偿民间借贷。据调查,在8家既有银行贷款又有民间资金融入的企业中,7家表示自身财务负担较重;5家表示民间资金是通过亲戚、朋友等途径借入; 3家反映民间借贷资金是从专业民间借贷渠道取得;8家企业表示在难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况下,会选择优先偿还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