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嚣张气焰,册亨法院日前对两名被执行人分别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据悉,冗渡镇冗渡村夯达组村民韦启照以种植的名义向农村信用社贷款8万元,期限2年。按季结息,贷款到期后,仅归还本金11644.17元。经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无果,而且恶言相向。本金+利息已经达到了10余万元之多,册亨农村信用联社向县法院起诉申请执行后,韦启照与农村信用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承诺按时偿还欠款3万元。承诺履行期限到后,册亨法院执行局多次督促韦启照履行支付义务,但他却置若罔闻。今年1月份,韦启照的孪生兄弟韦启荣到法院为其提供执行担保,保证2月24日前支付全部欠款,但是时间截止后,两名被执行人均未履行,册亨法院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在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两名被执行人态度蛮横,藐视国家法律,担保人韦启荣公然叫嚣“没钱,我也没有犯法”,并当场辱骂执法人员,不配合法院工作,依然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为此,册亨法院决定对两名被执行人分别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据悉,在以后的工作中,册亨农村信用将密切与册亨县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老赖”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