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和操作规则,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是指小额信贷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业务内在数据信息,例如在线消费,在线交易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其他数据信息,分析和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确定贷款方法和限额,并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查、贷款批准、贷款发行和贷款回流等流程。
《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遵循网上小额贷款分散化的原则,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农民、城市低收入群体等普惠金融优先服务目标,实施普惠金融概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网络小额贷款的渠道和成本优势。
《办法》明确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主要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建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国务院银监局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制度和运行管理规定,督促和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督部门监督和管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在线小额信贷业务的审批、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对于很少需要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