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潍坊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的管理,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引导和扶持企业采取专利权质押方式实现专利权的市场价值,促进专利权市场化运用,降低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成本,潍坊修订印发《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所称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银行签订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获得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所需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纳入潍坊市市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贴息资金的申报组织工作,成立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评审专家组,负责对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的审核工作,确定支持项目和补助额度。
《办法》适用于在潍坊市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贴息资金专项用于补贴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
贴息资金在企业还贷后一次性核拨,每年审核办理一次。贴息比例按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贴息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各级政府对同一企业贴息不得超过利息总额,对同一家企业同一笔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三次。
企业应于每年9 月底前对已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提出补助申请。登录潍坊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有关申报表,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初审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审核,提出审定结果;审定结果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