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8亿元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据了解,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资管计划委托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向蓝光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0亿元的贷款融资,用于蓝光和骏下属公司的项目开发建设及经东方藏山事先书面认可的其他用途,委托贷款期限为2年。
蓝光发展为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蓝光控股孙公司成都汉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合计持有的成都和祥实业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蓝光控股孙公司成都嘉宝商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合计持有的成都和祥实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蓝光控股孙公司重庆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重庆炜坤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蓝光控股孙公司成都和祥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炜坤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土地抵押担保。
蓝光发展表示,截止2015年12月21日,其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00,548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5.80%。
蓝光发展续指,其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7,448万元,占其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