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审,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拟提高至每月5000元,草案中首次提出,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对此,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认为,相同收入人群由于居住情况不同,会形成实际收入状况的巨大差异,通过增加两项附加扣除,可以更大程度上保障公平性。尤其对于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将会是极大利好,通过抵扣可以有效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对于实际收入的影响,也会促使一部分人群加速买房的行为,当然可以肯定的是房贷利息的扣除是有标准的,最可能的作法是只针对个人或家庭的一套自住型住房,所以并不会由此引发炒房,更不会因此导致房价大涨。
张波还认为,在大力发展租购并举的背景下,通过税收调节,可以实现多渠道保障租赁人群的自身权益,有利推动和引导“租房也是安居”的居住理念,更好实现“安居宜居”的目标。
针对个税方案中提及的住房贷款利息或可以抵扣的规定,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当前市场的发展情况看,租房抵扣通过的可能性要大于房贷抵扣的内容。第一、租赁市场是当前住房消费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优惠政策会比较多。第二、房贷若存在抵扣现象,那么房贷政策调控的效力将会减弱。所以总体上说,租房方面的成本抵扣会是类似税费制度改革更受关注的内容。
“如何扣除”成关注点
在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中,并未明确的一点是: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是包含在5000以内,还是额外扣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如果可以在5000元免税额以外,抵扣贷款利息,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将是非常大的刺激。
张大伟计算,按照目前北京的收入水平和房贷情况:假设一个人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收入在2万左右,如果购买一套房贷在150-200万的普通五环外商品房,月供水平在1万左右。目前,剔除个税、支付房贷后的纯收入只有6880元,而个税改革后,收入将可以达到9255元,增加2375元,相当于月供降低23%左右。
张波也表示,目前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中个人负担部分在起征点计算前是先行扣除的,预计住房贷款和租金也会采用类似的方法。但是目前先行扣除的部分都是和个人的薪资直接挂钩,大都采取比例方式,而房贷利率和租金如果企业也代为计算扣除的话,如何保障真实性和及时性,将是一个不小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