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公积金的改革和央行房贷新政形成一套组合拳,将会刺激需求,尤其是首次置业和二次改善需求。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在优惠公积金贷款利率下买房过程中常存在一些误区。
在准备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进行购房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据公开资料获悉,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
缴存余额资金用于三方面: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43万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31亿元,购买国债余额62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了70%。
那么,对于有贷款购房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存在如下几大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