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继续加大力度,通过保证创业贷款的方式来支持关键群体的创业和就业!今年,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在降低贷款门槛、加强风险防控、优化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进一步加大了对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力度。创业担保贷款是企业的“输血和供氧”。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6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为500万元。贷款门槛是全省最低的,贷款额是全省最高的,有效地帮助了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创业稳定了就业,并“护送”创业和就业。
在降低申请门槛,提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全市继续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快启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高效率,有效缓解了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到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共发放771笔贷款,总金额为20212万元。
扩大启动担保贷款基金规模
所谓“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经过人力资源安全部门审查后具备必要条件的个体企业家或小微企业,作为借款人。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或使用抵押,质押和其他方式提供信用增强。银行按照规定的条件发放贷款,利息折扣由折扣基金提供,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
新颁布的《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资金规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失业保险结余基金中撤出16.47亿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基金规模扩大到17亿元。同时,扩大了贷款倍数,并实现了将保证金放大率与还款率挂钩的机制。如果上一年的商业担保贷款的还款率超过90%,则可以将放大倍数适当地提高到今年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换句话说, 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超过170亿元。
在扩大贷款规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的同时,创新性地引入市场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担保资金,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同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同时降低小额信贷门槛。
《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贷款的可获得性。根据该市目前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控制水平和国家减少反担保的要求,免征在深圳、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永久居住的个人以及10万以下的个人的担保贷款。各种形式的反担保,例如抵押、质押和第三方信贷。
大幅提高贷款额度并延长贷款期限
《办法》大大增加了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从30万元增加到60万元。合伙经营根据符合贷款目标和条件的合作伙伴,每人最高不超过60万元,实施“捆绑式”贷款,总贷款额不超过300万元。小型和微型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金额,由担保机构和经办行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就业吸收情况等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人民币。
无论是针对个人还是小微企业,启动担保贷款的期限都已延长,可以获得长期的财务支持。根据《办法》规定,启动担保贷款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三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为期1年(即一年基准)的新发行的企业家担保抵押贷款(包括个人贷款和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的最高利率不得超过1年期LPR(即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BP(1BP=0.01%)。贷款利息由借款人和财务承担。其中,借款人在LPR-150BP利率(含金额)内承担利息,其余部分由政府折现。例如:如果当前的1年期LPR为3.85%,则风险担保贷款的利率不超过3.85%0.5%(即4.35%);假设贷款利率为4.35%,借款人将承担3.85%-1.5%。对于2.35%利率产生的利息,财务承担2%利率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