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力扶持复工复产稳就业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突出重点扶持,将疫情影响行业中从事个体工商户、出租运营、网约车司机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
提高贷款额度对高校毕业生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2万元,合计贷款额度不超22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中小微企业和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贷款额度由国家的最高300万元提高到最高400万元。
降低贷款门槛,同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中小微企业和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中,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新增职工人数和企业现有职工比例由25%下降到15%,员工100人以上的企业比例由15%下降到8%。
贷款的目的是扩大贷款的用途。贷款用于创业项目融资,租赁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地产和土地,购置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工具、车辆、人员经费、流动资金和创业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支出。
个人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新发放的10万元(含)以下个人经营性担保贷款及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和企业免予反担保要求,包括: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创业项目优质且申请人配偶身份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高层次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和基础实用人才E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以上)。新政的推出将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服务,优先办理,优先发放,切切实实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