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获悉,《合肥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炉,合肥市特别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由合肥市属国资平台负责具体运作,为在合肥开展创业创新实践的大学生创办的经营实体提供免息贷款和免资产抵押融资。
在合肥市内初始创业且毕业5年内(含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含专科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属于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合肥市域内各高校应积极根据本校大学生意愿,定期集中筛选部分优质大学生创业实体,并推荐至合肥市属国资平台。合肥市属国资平台公司审核后,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经营实体办理委托贷款。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可直接向合肥市属国资平台申请引导资金支持。
合肥市属国资平台会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的经营实体发放贷款,单户实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还款方式为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免收利息。合肥市属国资平台向大学生创办的经营实体发放委托贷款不会要求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不会收取担保费、评估费、委托贷款手续费等费用。获得融资支持的大学生应配合合作银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全部用在创业实体运营上,承诺到期履行偿还义务。
对出现贷款逾期,且能够有效证明资金全部用于创业项目,仅因市场、技术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失败的,可由大学生本人向合肥市属国资平台公司提出申请,合肥市属国资平台审核确认后,会同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财政局联合上报合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予以豁免;对出现恶意不还,资金使用与项目无关或肆意挥霍等情形的,合肥市属国资平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