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浙江银保监局公开披露,华夏银行杭州分行1张罚单,被罚60万元。
具体来看,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存在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贷后资金管控不严,贷款资金违规转为本行银承保证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一日,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银行杭州分行领了2张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达13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因存在贷款管理不审慎,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置换股东土地购置费;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入房市的违法违规行为,浙江银保监局对其予以罚款75万元。
此外,同日被罚的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因存在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60万元罚款。
柒财经旗下柒闻网注意到,这三家银行被处罚的依据均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据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六条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柒闻网了解,早在2019年9月,浙江银保监局就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明确严禁借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以及其它投资性领域。
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但贷款违规入市仍屡禁不止,而农业银行更是频踩监管红线。
在浙江银保监局下发前述《通知》不久,2019年10月29日,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就因8项贷款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被浙江银保监局处罚没316.6万元,其中三项违法违规案由涉及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
具体来看,这三项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个人消费贷款及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房地产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及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购买股票,且部分员工贷款转借他人使用。
在今年4月28日,据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农业银行金华分行再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处以145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农业银行金华分行违法违规案由有以下5项: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支付购买土地款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虚增存贷款;员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合同、承诺书等重要资料;浮利分费。
且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