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场冰冷的雨水过后,上海几乎是一夜入冬,迎来了一年之中与梅雨季旗鼓相当最为难过的季节。淅淅沥沥的初冬细雨中,各大财经网站纷纷在显著位置推出黑体标题——全剧终、走到尽头、最后的救赎……一片萧肃,笼罩网贷。
一切源于83号文——《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网上的分析评论已经沸沸扬扬,大致内容差不多,笔者不想重复饶舌,只想谈点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监管信用透支。为什么先要说这个?因为笔者一开始就对分析83号文这件事本身提不起太大兴趣。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网贷机构备案核查以来,从业者已经分析过太多的**号文**号文,接着还要真金白银地配套砸钱砸精力。最近的一次就是为了备案试点需要增资到5亿,平台增资是到位了,备案试点却没了……
金融活动的根本在于信用,金融监管也是。“狼来了”透支自身信用的后果就是市场参与主体丧失稳定预期,直接体现就是本次83号文要求的新股东,即“原有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很可能出于对网贷政策的“习惯性不稳定”而心生忧虑,再加上前期(3年内)多数无法分红,新股东更加不愿轻易进场。
其次是助贷之路已停。正如上周《一周快评》所言,近期从两高两部的《放贷意见》到银保监会对于融资担保的补充规定,让助贷、持牌资管机构导流等业务陷入迷茫,已经不再是网贷转型的官方主要选项。
第三是落地时间存疑。83号文要求:各地应在2019年11月底前启动转型试点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转型试点工作要求的转型准备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的审批工作。笔者在写此文时已是12月1日,对于上述时间表的落地表示疑虑,毕竟还没有看到上海市金融办的具体操作细则,估计区级金融办一时也是无从着手。
根据83号文要求,网贷转型小贷工作(上海地区)属于三级管理体制:
——区级金融办接受申请,履行属地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
——市金融办初步审核,对区域小贷直接审核,对全国性网络小贷征求中央意见,履行监管协调责任和风险处置协调责任;
——全国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总体牵头,对全国性小贷出具合规性评估意见,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培训、监测预警、信息披露等责任。
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此管理架构,仅凭一份83号文显然是无法操作的,需要类似网贷108条之类的操作细则,比如,哪级哪些机构依据什么程序认定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在认定中能否聘用外部专业力量,聘用程序,法律效力等等。特别是基层的区级金融办,人员力量相对不足,却被赋予直接的监管责任,压力之大责任之重,亟需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细则予以支撑。
换个角度看,落地迟延对于平台准备注册资本来说也是留出了时间。83号文要求的全国性平台注册10亿已经跟设立全国性商业性银行门槛持平,令人咂舌。即使可以分批实缴,也要满足首期实缴5亿元和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孰高原则。同时,对于存量业务风险大的,还要提交不低于借贷余额3%的风险准备金。
转念一想,真能短时间就凑齐这么一大笔钱的,已非凡人,还要顶着强监管压力搞什么小贷赚这个辛苦钱呢?哎……
最后是区域小贷值得关注。全国性小贷的牌照价值不言而喻(因此也门槛极高),一般都认为区域小贷局限过多,没有意义。不过,凡事都要放在特定的语境下全面考察,笔者倒感觉中小平台不妨把转型区域小贷作为此次“上岸”的重要选项。
2017年网贷机构备案核查以来历经数轮彻底核查以及“爆雷潮”考验后仍在坚持运营的中小平台,无疑都是“战斗机中的顶级机”,合规程度高、风控能力强、历史负担轻,申请区域性小贷倒应当有一定把握,一方面可以避免一步到位申请全国性小贷的高昂试错成本,一方面可以试探性发放本地化熟人贷或企业贷,先把转型业务做起来,再观察政策变化,择机而动。最重要的是,如果能取得区域小贷牌照,尽管是区域的,是临时的,但毕竟是一张金融牌照!是否持牌,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