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拍拍贷创始人张俊在一次金融论坛上说,90%的P2P公司会死掉,原因有两点:一是许多公司在做套利监管,政策一旦明晰,这些企业就会被淘汰掉;二是借款人在P2P平台承担的借款成本太高,达到30%、40%,高息不能为客户带来价值,自然不会长久。
1、什么是监管套利
张俊较早地把监管套利概念引入了P2P领域,并旗帜鲜明地加以否定,还把这一因素归为90%平台遭淘汰的主因。那么监管套利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杀伤力?
监管套利是个比较潮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可以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基本含义可以这样概括,一个同样的经济目的,可以通过多种交易策略来实现,市场主体一定会选择成本最小的交易策略。监管套利行为并不是违法行为,其产生的根源是制度的不完备,以至于无法对交易实质做出精确界定。
举个栗子,自监管细则暂行办法落地,各地政府都开展了如火如荼的互金专项整治活动,但各地政府对待P2P的态度有异,京沪粤等地严厉,攸县则比较温和,甚至专门成立了攸州互联网创新中心,当地政府也承诺可以帮助进驻企业完成合规转型,资质证照、银行存管都没有问题。于是一些小平台从监管严厉的地区迁址攸县,这就是一种监管套利行为。
2、“先扣借款手续费”算不算监管套利?
除了上述把业务从一个监管主体转移到另一个监管主体的做法以外,改变业务名称也是常用的监管套利手段。
6月28日某第三方转发法治周末的文章《拍拍贷再陷“砍头息”争议,借款前未告知扣费》,主人公徐力称自己在拍拍贷借2500元,到手只有2180元,致电客服后得知,扣除的320元是手续费。
我们知道,法院不支持年化36%以上的借款利息,但P2P平台的资金成本高,借款人信用差,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利息超过36%的情况,为了在借款人违约时得到法院支持,许多平台采取了另外收取手续费的办法来规避高息问题。比方在拍拍贷借款的徐某,借款金额如果按照2500计算,分12期等额本息共偿还2800元,年化利率为21.46%,并未超过24%的红线,如果按照到手金额2180计算,年化利率则高达49%,远远超过了第二条红线36%。这种做法使得借款人承担的借贷成本在实质上突破了法定民间借贷利息上限,变更利息名称为手续费就是改变业务名称,试图通过“变相”来降低监管负担就是监管套利行为,这种手段利用的就是监管制度尚无法对“手续费”的交易实质做出精确界定,模糊地带必起套利之风。
上个月中旬,在审理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之后,北京市朝阳法院向中国银监会提出司法建议,平台既不能从出借人处受让债权,也不能将服务费从借款本金中直接扣除。
3、49%的借贷成本能能否为借款人带来价值
在拍拍贷的“砍头息”事件里,除了监管套利的嫌疑之外,还反映出借款成本之高昂。沉重的借款负担若是出现其他平台也就罢了,可偏偏是这个拍拍贷,其创始人直斥30%、40%的借款成本无法为借款人创造价值时义正言辞。
根据三年前的讲话实录,张俊用的词语并非“利息”而是“成本”,既然是成本当然包含利息和手续费,按照他的说法,30%都是无法接受的,无法为借款人创造价值的,无法让平台长久生存下去的,但在徐先生的案例中,拍拍贷49%的出借成本远超30%、40%,这样的利率可以为借款人创造价值吗?或者这是否意味着拍拍贷也是张老板所称的90%平台中的一分子呢?
最后,笔者认为“先扣借款手续费”是监管套利,但这并不是高额借贷成本的过错,它源于监管政策不适应当下的民间借贷市场。借贷成本从P2P繁荣之前的100%、200%到现在的40%、50%,是不断丰富的风控经验、不断充裕的民间资本、不断完善的监管政策合力推动的,信用和成本进一步匹配离不开这样的套利和试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