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海出台了网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体上来说,相较于此前其他地方出台的管理办法,此次更加明确了管理的细则,更有利于实际执行。但是,互金投资手记认为其中的某些管理办法有待商榷。
1、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能
很长一段时间里,特别是发展初期,网贷由谁来监管一直不明确,即使后来将网贷归于银监会的监管范围下,但是在细则上依然存在模糊,职能范围不清晰的情况。
此次上海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六大部门联合监管,并对职能范围作出了具体的分配。在第一章总则第六条中规定:
·市金融办:负责对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
·上海银监局:负责对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行为监管;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对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
·市网信办: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2、明确各项备案时间点
办法中对网贷平台的备案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对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对监中各项细节的时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对平台的时间要求和监管部门办事时间的要求。例如,平台取得备案登记后,3个月内应当接入上海网络金融征信系统,6个月内完成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银行资金存管,并在5个人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报备。若6个月内没开展网贷业务,或者停止网贷业务连续满6个月,将被注销其备案登记。
对于未取得备案登记或者被注销备案登记仍在运营的平台给出了惩罚机制。同时对平台定期报送相关报告,也规定了明确的时间。
3、银行存管可有九个月缓冲期
在上面中,提到平台在取得备案后要在6个月内完成银行存管。如果新设立的平台从现在开始申请备案登记,按照规定的正常流程,取得备案最快需要80天时间,已成立的平台需要100天,大致是3个月时间。也就是说平台现在开始备案,将在8月取得备案,然后又有6个月时间完成银行存管,最后截止时间可以到明年的1月份。
而此前,银监会发布的规定,要求平台在今年的八月24日前完成银行存管等合规整改。如果上海的管理办法执行后,对于平台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但是也出现地方和银监会的冲突,怎么去解决这种冲突需要管理层思考。
4、存管银行属地化
管理办法对于平台的资金存管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二)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
根据已有资料显示,目前上海凭他签订的银行多数在上海没有支行,例如徽商银行、华兴银行、厦门银行、新网银行等。
对于资金存管银行属地化管理的监管要求,互金投资手记认为不符合实际,也没有必要。不符合实际是因为,目前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绝大多数都是小银行、地方银行、农商行。这些银行在全国的网点肯定比不上大行。
没有必要是因为,在资金存管业务中,银行只保证资金安全,与交易分离,避免平台接触资金,而不对网贷标的具体项目进行审核。对于资金存管,银行几乎都可以做到这一点。除此之外,对于新兴的互联网银行也是极为不利的。互联网没有网点,是不是就意味着不能开展银行存管业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