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2017年12月13日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规范验收暨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培训会议,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网贷整治办函〔2017〕56号)的要求,1月31日前必须完成我区网络小额贷款经营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全面掌握情况
各设区市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周密安排、认真准备、合理分工,抽调得力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各小额贷款公司填报的信息和数据不得流于形式审查,对上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实质调查、交叉验证,判断结果应当公正、客观,确保全面、真实掌握情况。
二、抓紧行动,确保按时完成
各设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严格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紧抓重点,从紧从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各设区市于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并将所属辖区摸底排查报告报自治区互联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整治办汇总后,于2018年1月底报国家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按照附件“编写说明”编写。
报告电子版请发送至自治区金融办小贷处邮箱xedk@gxjrb.gov.cn,纸质版同时寄送广西自治区金融办小贷处收。附件页数较多,不随文转发,已发送至各单位办公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