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网为您提供驻马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关的信息,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驻马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1.离、退休的职工
提供县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县以上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职工退休的文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驻马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驻马店市《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
提供护照或签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
4.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职工
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保险手册》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
6.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
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支取人的身份证、与被继承人的继承关系(继承或受遗赠)证明及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复印件A4纸)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
8.考取研究生的职工
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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