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网为您提供岳阳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关的信息,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岳阳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房屋类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提供近两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预告登记证>、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
提供近两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房地产行业统一发票和契税凭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
提供近两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和管理中心现场调查证明;
特别提示:此四种类型提取业务,要按照中心网站"政策法规—市级法规"页面中<关于对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补充若干规定的说明>之规定办理。
5、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收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银行购房借款合同、购房借款抵押合同、借据和加盖银行印鉴的未还清贷款证明
6、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有两种提取类型:
类型一:职工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经单位盖章后,提取不超过贷款余额的住房公积金打在银行对公账户用于偿还该笔公积金贷款。
类型二:职工每偿还贷款12期申请对冲还贷,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规程>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申请表>。
7、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职工夫妻双方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证明无房)、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证明和水电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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