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网为您提供扬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关的信息,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扬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达到规定首付比例的有效付款凭证。职工也可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购买二手住房和异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
4、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结算清单和《房屋所有权证》。
5、所购住房产权与非家庭同住成员共有的,需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
(二)建造自住住房
1、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收费凭证和工程预算。
2、集资建房的,提供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项目文件、参加集资建房人员花名册、集资建房协议和有效付款凭证。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大修鉴定证明或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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