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网为您提供丽江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手续有关的信息,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丽江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
②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证明;
②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二、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书;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办理材料:
1.单位调整的
①单位调整的提供机构改革上级批复文件及单位调整申请;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调整人员明细表及调整人员居民身份证信息。
2.个人办理转移的
①转出单位填制《丽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表》;
②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四、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材料:
1.职工封存公积金相关证明;
2.《住房公积金职工封存明细》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汇缴与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职工汇缴花名册》一式二份;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办理流程:
到服务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账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业务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六、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丽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交缴审核表》一式三份;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材料: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决议;
2.《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一式二份;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4.法人证书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通知单位执行--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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